?因為種種原因,有不少企業讓員工簽訂放棄社保的聲明!

有的是“自愿”的,有的是“被自愿”的,這樣真的有用嗎?
有些企業約定之后,企業便以此不交社保,
但是這樣真的有效合法嗎?
近日,人社部再次發提醒明確:
一;員工簽訂聲明后,單位仍需繳納?
員工擬定了放棄社保聲明,單位還需要繳納?
需要??!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實行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雷打不動的義務。員工自愿起草或簽訂放棄社保的協議,本身就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所以協議無效。
繳納社保一事,用人單位不能看員工的意愿,無論怎么約定,只要沒有按規定繳納,即為違法行為。
二;你不想要社保?別小瞧它!
可能有的人想,我不要社保,感覺用處不大,到手錢還少了!
用處不大?先不提醫療保險可以解決基本的看病報銷問題。尤其是女職工,涉及到生育問題,就離不開生育保險。對于短期務工人員,社保同樣重要,因為一旦失業、或在工作中受傷,社保都能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被自愿”放棄社保了,該怎么辦?
我想交,但是公司不給繳納,怎么辦?
若發生公司強制不繳社保,并逼迫員工簽相關證明的話,員工可以到當地的人社局咨詢投訴。
① 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以單位社保欠繳為由,進行電話投訴。
稅務可以對公司和法人的失信行為通過增加稅收、罰款甚至上報征信系統等手段來進行約束。一般來說,公司還是會畏懼這方面的。如果成功,公司會針對少繳的月份進行補繳。
② 若補繳未果,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勞動仲裁只受理有關勞動法的事,不管社保,去了可能也會被推到稅務部門去。而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就會按照社保繳納相關法條,不管你和公司之前是不是私下約定過放棄社保什么的,都會責令公司補交,補交不成則補償現金。
四;企業要重視社保繳納!
作為企業,有義務給每一個員工繳納社保,員工自愿放棄社保,企業將面臨3大風險!
1.未繳納社保期間,發生工傷等意外情況,企業逃不掉責任
不管是不是員工自愿放棄參保,只要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在工作期間意外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原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都得公司來支付。如果員工因公死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還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如果員工要求補繳社保,企業100%要補繳
雖然員工自愿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如果員工要求企業補繳,企業必須100%補繳員工的社保。
3.企業社保逾期將面臨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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