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角度零稅率、不征稅、免稅的區別
1.增值稅零稅率
增值稅零稅率,即稅率為零。目前國家對于出口貨物、勞務、或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1)國際運輸服務;
(2)航天運輸服務;
(3)向境外單位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服務:研發服務、設計服務、廣播影視節目制作發行、軟件服務、電路設計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轉讓技術等;
(4)境內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程租服務,如果租賃的交通工具用于國際運輸服務和港澳臺地區運輸服務,有出租房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5)境內的單位和個人向境內單位或個人提供期租、濕租服務,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賃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國際運輸服務或港澳臺運輸服務,由承租方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6)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與香港、澳門、臺灣有關的應稅行為,另有規定除外,適用零稅率。
2.免征增值稅
免稅是一種稅收優惠政策,國家稅法規定了免征增值稅的情形,包括: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避孕藥品和用具、古舊圖書、自然人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等。
除此之外,國家稅務總局和各地稅務部門推出一些免稅優惠政策。如國稅總局規定,2019年-2021年,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小于等于10萬元(季度銷售額小于等于30萬元),免征增值稅等。
3.不征增值稅
無論是零稅率,還是免稅,本身都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只不過不征收銷項稅額。不征稅,則意味著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所以不需要繳納申報增值稅。
按照規定,存款利息、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不征收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角度免稅、不征稅的區別
1、不征稅收入的范圍
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主要包括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根據財稅〔2011〕70號文,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① 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② 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③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2、免稅收入的范圍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免稅收入有四類:
① 國債利息收入;
②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③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④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發票的開具
1.免稅
對于增值稅免稅業務,納稅人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在稅率或征收率欄次填寫“免稅”字樣。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收入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對于免稅業務和不征稅業務,均以實際收到的全部價款計入收入類等相關科目,無需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
2.不征稅
沒有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但又需要開具發票的,可以根據不征稅開票項目開具稅率為“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目前不征稅開票項目有12項,開票編碼為601-612。
開具發票時,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3.零稅率
零稅率在計算繳納增值稅時,銷項稅額按照0%的稅率計算,進項稅額允許抵扣。會計核算不用分離銷項稅,全額計入收入。納稅人適用零稅率,不是稅收優惠,是法定征稅行為。只要符合文件規定,在開具發票時,可以選擇稅率為“0%”進行開具。
再此需要注意的是,關于 “***” 和“*”稅率在稅控系統升級后,納稅人發生以下應稅行為,在開具發票時會出現稅率欄顯示為星號的發票:
(1)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適用優惠政策減按1.5%征收的,錄入含稅銷售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稅率”欄自動打印“***”,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2)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稅率”欄自動打印“***”。
(3)通信服務費的電子普通發票,稅率和稅額都是*號,稅率為“*”,不是免稅業務。電信行業的業務是多稅率的,基礎電信業務的稅率是9%,增值電信業務的稅率是6%,在消費者申請開具電子發票的時候,電信運營商的尚未確定未來消費時適用多少的稅率,暫無法區分那些是6%,那些是9%,因此無法開具價稅分離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