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合同重信用】廣東省 2021 年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要開始準備 啦!
《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是指在廣東省內注冊經營兩年以上,從未出現 違規經營、合同詐騙、制假售假等不良現象,合同管理制度健全,能全面、實 際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 合同履約率達 100%,經工商部門認定并向外界公示信譽口碑極好的企業。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動是我國政府對企業信用的一種綜合評價活動。是由工商局頒發的一項證書,旨在證明企業在合同履約率和合同執行力上有良好的 記錄,可以提高企業在客戶和大眾前的印象。
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二年(截止計算日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
合同履約狀況良好。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 形外,合同履約率 100%
無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未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 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
企業經營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監督機關將本企業申請年度的合同簽訂與履 行情況、總產值或銷售額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申報時間:1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
核查時間:3 月 16 日至 5 月 31 日
社會公示: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對符合公示條件的申請 企業在廣東省“守重公示系統”上統一公示。
1 《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表》;
2 《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承諾書》;
3 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 加蓋公章的有關資質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
5 加蓋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證書》復印件;
6 其他有關證明材料。首次申請企業提供第(一)、(三)、(四)、(六)項材料;已參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業, 提供第(二)、(三)、(五)、(六)項材料。
(1)申請企業須如實填報有關情況,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 騙取“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的,我局將撤銷其公示信息,并在公示平臺上向 社會公告。
(2)受委托的行業協會(商會)須嚴格遵守《廣東省行業協會(商會)接受委托開展“守 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工作規定》,認真做好公示活動的宣傳發動和推薦工 作,并接受公示企業的監督,不得有“搭車”收費、強拉入會等增加企業負擔、 變相收費行為。
(一) 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提供窗口綠色通道服務;
(二) 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實行年檢免實質性審查的優惠服務;
(三) 將“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作為創建馳名、著名商標重點培育對象, 提供輔導服務;將是否被公示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列入著名商標認定的 參考指標;
(四) 協助“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推廣使用示范 合同文本,推行“訂單合同”等新型交易合同,協助企業以設備、產品、原材料 等動產進行抵押融資。
(五) 連續五年被公示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的,申請冠省名的注冊資 金要求可降低為五百萬元人民幣。
廣東省財政廳 在核發財政扶持資金時,把是否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列入參考指標。
1、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參加“廣交會”等涉外商品展銷會提供優 質服務;
2、對外經貿部門組織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參加出國展覽會,根據財政 部門的規定,盡早落實扶持政策。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國家和省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時,同等條件 下,優先推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申報。
1、對申報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符合條件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 業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列入相應項目計劃并予以財政扶持,按照有關政策 規定的資助標準給予資助;
2、對申報結構調整、裝備制造業專項計劃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項 目,通過有關項目評審程序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列入相應項目計劃;
3、對申報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符合條件的“守合同重信用”公 示企業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列入相應項目計劃并予以財政資金扶持,按照 有關政策規定的資助標準給予資助;
4、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優先推薦給合作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信用擔 保機構,幫助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和擔保機構貸款擔保。

1、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申請高新技術認定時,在符合條件前提下,優 先辦理;
2、在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中,優先支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
3、在認定“自主創新產品”時,把是否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列入評審 參考指標。在評定“科學技術獎”時,可在學科(專業)評審時供評委參考。

1、積極推薦、指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對符 合申報條件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加強培育力度,對已獲得廣東省名牌產品的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加強指導;
2、積極推薦、指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申報“廣東省政府質量獎”;
3、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開通企業標準備案等“綠色通道”,免費 辦理備案手續。

1、把“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進出口企業名單納入檢驗檢疫局“合同誠信 管理”模式,在全申報核查工作中對其簡化辦理手續。
2、將“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進出口企業作為重點培育對象,積極扶持其 創建出口免驗企業以及一、二類管理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扶持和服務措施。
3、憑“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榮譽證書優先推薦納入“綠色通道”及“直 通式放行”企業管理。

1、優先辦理涉稅事務。“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到稅務機關辦理有關涉稅事 項時,可優先辦理相關手續;
2、除專項、專案檢查、金稅協查等檢查,發現存在偷稅、逃避追繳欠稅、 騙稅、抗稅等嫌疑以及被涉稅違法檢舉外,應嚴格控制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 的檢查次數;
3、地方稅務機關對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可以適當放寬發票領購限量,但最多 不得超過 6 個月的用量。

1、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建設工程企業,在廣東省建筑市場誠信信息 平臺予以公布,加大對其在建設領域的宣傳力度,增加其市場競爭力;
2、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建設工程企業,適度減少對其實施常規監督 的頻率;
3、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建設工程企業,適當降低其工程履約擔保額 度或工資保證金交納比例。

1、將“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列入認定農業龍頭企業的參考指標;加大對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農業龍頭企業培育力度,積極扶持其成為市、省、國家
農業龍頭企業,享受貼息貸款等優惠政策;
2、將“守合同重信用”農業生產企業作為實施農業名牌帶動戰略的重點扶
持對象,積極扶持公示企業的產品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
3、指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農業生產企業推動農業標準化生產,建立
標準化生產基地,申報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質量認證,提高 農產品質量檔次。

(一)啟動創新藥品注冊特殊審批程序,通過提前介入、及時指導、隨到隨審、 加快審批等“綠色通道”,支持企業創新藥物及首家仿制藥的研發;
(二)對于變更原料藥產地、變更藥品生產企業地址的補充申請,在充分驗證 以確保藥品質量的基礎上,實行分類檢驗,減免部分藥品注冊檢驗批次,強化企 業是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
(三)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可以在生產、注冊和經營辦證環節可以給予優 先辦理;生產企業許可檢查和質量體系考核合并進行,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1、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在海關管轄口岸辦理進出口貨物申報、查驗和 放行手續時優先辦理;
2、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在商品歸類等方面提供優先的指導和幫助。
1、積極推薦、指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對符 合申報條件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加強培育力度,對已獲得廣東省名牌產品的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加強指導;
2、積極推薦、指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申報“廣東省政府質量獎”;
3、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開通企業標準備案等“綠色通道”,免費 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