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凈化市場準入環境,促進誠信申報、誠信登記,堅決遏制和打擊虛假登記,保障商事制度改革有序開展,佛山市工商局決定從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底,開展為期半年的商事主體提供虛假材料或文件取得工商登記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專項行動。
本次專項行動的重點對象
①采用住所申報模式便利登記的市場主體。在全市隨機抽取4827家相關市場主體開展檢查;
②對全市6095家采用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登記的市場主體開展全面檢查;
③對2018年4月1日以來,同一股東在我市開辦超過3戶(含3戶)市場主體的,將相關市場主體列為重點關注對象,在全市隨機抽取1451家市場主體開展檢查;
④在注冊登記時,工作人員發現相關經辦人短期內經辦超過3戶市場主體設立登記,且存在偽造股東、法定代表人簽名嫌疑的,將相關經辦人員(機構)納入重點關注對象,進行核查;
⑤對涉嫌提交虛假材料騙取工商登記的中介機構,發現存在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立案調查。
本次專項行動的重點核查內容
商事主體實際的住所(經營場所)地址是否屬于《佛山市商事主體住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的不適用住所信息申報制度的情形;
商事主體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地址是否與不動產權證書、租賃合同、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文書中表述的地址一致;
商事主體實際從事的經營項目是否有《佛山市商事主體住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不適用住所信息申報制度的情形;商事主體是否由法定代表人、股東本人申請登記成立;
商事主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聯系電話是否與登記注冊所留聯系電話一致等事項。

本次專項行動的管理舉措
采取定向抽查、現場核查、重點關注等多種方式;
對提供虛假材料或文件騙取工商登記的違法行為作出如下處理!
一、發現商事主體有提供虛假材料或文件騙取工商登記的,工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及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的基礎上,依法實施罰款,撤銷、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對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函告同級掃黑除惡辦。
二、嚴厲打擊在商事主體登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或文件騙取工商登記的代辦人員及其所屬代辦機構的違法行為,工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采取限制其代辦業務等舉措,作為掃黑除惡線索移交相關部門。
三、工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定期向人社、稅務等行政部門及銀行等社會單位推送“提供虛假材料或文件騙取工商登記的商事主體,代辦人員及其所屬代辦機構”相關信息,實施全市范圍內的多部門聯合懲戒。
針對提交虛假材料騙取工商登記行為,各級登記機關將通過線下自助加簽服務平臺、人臉識別認證、查驗代辦人、股東、法定代表人等人員身份、發起住所(經營場所)隨機核查等手段和方式,防范“被股東”、“被法人代表”和虛假住所(經營場所)等現象發生。對現場檢查核實初步認定為涉嫌虛報地址騙取工商登記的市場主體,限制其法定代表人、股東、代辦人員(機構)辦理工商登記業務。各級注冊登記機關把好注冊登記審查關,把好全程執照領取關,有效震懾冒用他人身份證騙取工商登記違法行為,保證我市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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